云南旅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好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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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22: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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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7月17日正式担任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一)2023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各次会议,列席了股东大会。每次董事会前都能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和客观独立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6次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王好谦 6次 3次 3次 0次 0次 否

(二)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独立意见

(一)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年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核查相关
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二)重点关注事项

1、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于2023年12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没有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不定期考察的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与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各业
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等重点工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审阅公司所提供的报告,就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级管理人员作深入探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在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1/2。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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