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ST同洲资讯
2024-04-19 23:38:06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二、(二)所述,同洲电子
2018年起连续多年亏损,2023年度发生净亏损8,289.7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3,999.12万元。上述财务状况使同洲电子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同洲电子可能无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同洲电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1.(1)所述,同洲电子因以前年度证券信息虚假陈述在2021年7月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购买同洲电子股票的部分投资者,以同洲电子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而受到投资损失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法院已做出二审判决,判决同洲电子赔付832.24万元,同洲电子已确认为应付款项。除已二审判决的外,一审法院判决同洲电子赔付2,592.28万元,同洲电子将一审判决的赔付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另外,一审法院已立案未判决或处于诉前联调阶段的投资者诉讼同洲电子计提预计负债1,107.46万元。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意见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
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所列举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的事项或情况中,财务方面:(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2)关键财务比率不佳;(3)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或用以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下跌。

2. 强调事项

同洲电子因以前年度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而被部分投资者起诉要求赔偿投资损失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法院已做出二审判决,判决同洲电子赔付 832.24 万元,同洲电子已确认为应付款项。除已二审判决的外,一审法院判决同洲电子赔付2,592.28 万元,同洲电子将一审判决的赔付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另外,一审法院已立案未判决或处于诉前联调阶段的投资者诉讼同洲电子计提预计负债 1,107.46 万元。该诉讼事项对同洲电子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同洲电子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理关注该事项。”

三、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如实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洲电子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四、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采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以优化经营和产品服务、实施创新发展,在专注于做优做强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利润空间;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
理,细化成本控制,优化资金运作,节支节流,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公司的平稳发展。

2、加强公司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