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ST同洲资讯
2024-01-21 15:32:32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2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靠谱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