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四)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担保提 担保对象 担保 担保 担保 审议批准程序 担保 逾期
号 供方 额度 类型 期限 余额 情况
1 本公司 中工资源贸易有限 40,000 连带责任 1年 第六届董事会 8,415.46无
公司 保证 第五次会议
2 本公司 中工国际基建(印 3,387.2 连带责任 1年 第五届董事会 0无
度)有限公司 保证 第十八次会议
3 本公司 中工国际(加拿大) 31,268.4 一般保证 3年 第五届董事会 31,268.4无
有限公司 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4 本公司 邳州市中工水务有 1,800 连带责任 1年 第五届董事会 0无 限责任公司 保证 第十九次会议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39,683.86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5.20%,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尚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规范的决策审批程序,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葛长银、王德成、李国强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