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8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
策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2017年6月12日。
2、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该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
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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