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紫光国微资讯
2023-07-04 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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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5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3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3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7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9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最高成交价为10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52,9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公司创新动能,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谢文刚先生于2023年5月10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为公司总裁,其在任职前于2023年4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4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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