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24-06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6,425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6%,回购价格为3.511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761,138.19元,涉及人数8人。
2. 截至2024年12月2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90,694,690股变更为489,908,265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以及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86,4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897.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首次授予741.20万股,预留15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一致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2名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3.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江苏省国资委专家评审组意见,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激励对象由72人调减为71人,首次授予741.20万股调减为721.20万股,预留156.60万股调增为17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修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按修订后的激励计划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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