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关于签署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旺能环境资讯
2018-07-11 12:16: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7-11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8-6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合同签署概述



2018年7月9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洛阳餐厨项目,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下属负责餐厨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洛阳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工作。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并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68)。



2018年7月10日,旺能环保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签署了《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二、项目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余培仕



住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会斌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甲方未与乙方及上市公司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公司、旺能环保与甲方均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权



指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本合同所指特许经营权是指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包括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沼气利用、废弃动植物食用油脂利用等)、维护及移交餐厨垃圾处理厂和餐厨垃圾收运系统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权利。



2.特许经营期限



21年(含建设期,最长不超过1年),自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PPP项目合同》之日起计算。



3.建设内容及建设期



洛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PPP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为14,012.091万元,合作模式为BOT,特许经营年限为21年(含建设期,建设期最长不超过1年),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报价(含收运)为200元/吨,项目工艺为预处理+厌氧发酵,拟建厂址位于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西沙坡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内。



4.土地使用权



项目用地由甲方提供给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为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之目的无偿使用,使用年限为21年。特许期满后,乙方将土地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



5.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费与调价



在项目特许期内的任何连续三年期间,由于一项或多项法律变更使乙方在剩余的

项目特许期内对项目的资本投资累计增加等于或超过伍佰万元(小写:5,000,000.00);或在项目特许期内任何一年期间,一项或多项法律变更造成乙方经常性支出的累计增加数额等于或超过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00),且该数额每年递增10%,并且上述增加未因对乙方有利的其他法律变更或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调价而得到补偿。



6.税收和其他优惠



乙方应依照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7.经营期满时的移交



经营期结束之次日即为移交日,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其对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其对场地使用的全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