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1-12-13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3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传真、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 2011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2:00 于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 超先生主持,监事王哲生先生、黄晓鸿先生、
许玲玲女士、吴 豪先生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巨轮模具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
1、《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以及子公司任职人员,激
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符合
1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明确的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一)
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 3 年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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