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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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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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13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3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传真、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 2011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2:00 于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 超先生主持,监事王哲生先生、黄晓鸿先生、

许玲玲女士、吴 豪先生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巨轮模具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

1、《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以及子公司任职人员,激

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符合





1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明确的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一)

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 3 年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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