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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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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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13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证券简称:巨轮股份 证券代码: 002031 公告编号:2011-052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摘要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



1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巨轮股份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 1470 万股巨轮股份股票,占本激励计

划签署时巨轮股份股本总额 39791 万股的 3.69%。

4、本计划有效期 4 年,其中锁定期 1 年,解锁期 3 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之日起 1 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锁定期后的 3 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

件,激励对象可分 3 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

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 4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

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 30%;第

三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

股权总数的 30%。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当期董事

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

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

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巨轮股份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3.99 元/股。授予价格依据

本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巨轮股份股票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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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7.98 元的 50%确定,为每股 3.99 元。

7、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

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0 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1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2)2011年、2012

年、2013 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7.5%;8%;8.5%;(3)解锁期上一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

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

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当

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

入当年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8、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巨

轮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股

东定向增发新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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