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新股申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网下新股申购业务,防范操作风险,确保网上和网下新股申购投资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定义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网下申购业务,是指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登记结算平台(以下简称“结算平台”),参与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申购,并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出售获配股票的业务。
第三条 公司参与新股申购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遵纪守法,健全内部制度;
(二)严控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三)科学决策,理性证券投资;
(四)全程留痕,确保档案完备。
第三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网下新股申购业务所涉及到的主要机构或部门有:首发证券定价小组、证券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工作,并向上交所、深交所申请获得平台证书。
2、根据新股发行公告的备案条件向主承销商申请参与网下发行,并完成在主承销商处的登记备案工作。
3、进行新股网下申购报价。收集拟申购新股发行人的信息资料,参考主承销商及其他券商的研究报告,结合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撰写定价依据,确定建议价格区间,并报首发证券定价小组决策,最后根据决策结果,通过申购平台提交资产规模情况、拟申购价格和数量。
4、实施新股网下申购。成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后,通过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并由财务部出纳人员将申购款项划入指定账户。
5、做好新股中签及剩余款项管理。根据申购剩余款项到账情况,核对股票账户持股数量。
6、与承销商的业务联系和资料管理。
第六条 首发证券定价小组由证券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组成,对网下申购立项及定价申请进行决策,以《定价决策会议纪要》形式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定价小组全体成员书面签字或盖章。
定价小组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一)项目立项决策;
(二)审议和评定投资方案;
(三)对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区间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四)确定首发证券的最终价格;
(五)决定项目负责人的人选;
(六)审议和评定投资项目的推出方案;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定价小组以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的成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
第七条 定价小组应当通过首发证券定价报告或定价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记录最终报价的决策依据和过程。首发证券定价报告或定价决策会议纪要应充分有力地支持最终报价结果,并由参与首发证券项目的定价小组成员以书面形式签字
或盖章。
第四章 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流程
第八条 登记备案
1、根据上交所、深交所及主承销商事前公告要求,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拟申购对象的网下申购备案要求。
2、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前提下,在备案截止日期前,递交备案材料,完成在主承销商的登记备案工作。
3、公司应向首发证券项目主承销商如实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月末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主承销商相关要求。
第九条 初步询价
1、登录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核对公司名称、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信息、制定开户银行信息等资料。
2、收集拟申购新股发行人的信息资料,参考主承销商及其他券商的研究报告,结合同类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撰写定价报告,确定建议价格区间,并报首发证券定价小组决策。
3、根据公司资产规模情况及拟申购新股网下发行申购数量要求,拟定申购价格及数量。
4、通过申购平台录入报价信息。
第十条 网下申购
1、成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后,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录入申购信息。
2、根据申购信息,按照主承销商及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由财务部负责按时划付申购资金。
第十一条 归档管理
证券部应按月从证券公司获取对账单、交易明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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