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宏)
科华生物资讯
2024-03-22 18:25:16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徐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履职期间(以下简称“履职期间”)出席了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华东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党组成员。2012年7月至今,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研究员。现任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23年6月2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履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履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履职期间 出席股东
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大会次数

5 5 0 0 否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重点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切实地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沟通,了解审计部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本人积极了解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定期通过现场交流、
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