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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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18: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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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客观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并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并加入了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2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72 人,注册会计师 1,60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00 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业务总收入(经审计)33.2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4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3.89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88 家,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 6.10 亿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11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现场会议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3度审计的工作汇报,并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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