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科华生物资讯
2024-03-22 18: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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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及原则

1、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提高经营效率和成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3) 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和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5)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2、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

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哲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上海贺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华生物国际有限公司、TechnogeneticsS.P.A.、上海科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西安申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科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优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长沙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源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科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科华明德(北京)科贸有限公司、山东科华悦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华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锐奇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天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华伟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焦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聚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华医
学检验有限公司、天隆(香港)科技有限公司、"TIANLONG TECHNOLOGY"LLC、BIOSPRING CO.,LTD 32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控制、财务报告管理、采购管理、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构成。具体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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