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科华生物资讯
2024-03-04 15:55:32
  • 5
  • 1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05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
会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届满。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联”)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与西安致同本益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致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
决权委托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鉴于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增为9人。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拟将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5 人调增为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
独立董事 3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李明先生、苗保刚先生、金红英女士、梁佳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珠海保联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马志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西安致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单文华先生、郑传芳先生、张镇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因此,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单文华先生、郑传芳先生、张镇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传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单文华先生、张镇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届时如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则本次提名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总人数将多于现行有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及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调增后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十届监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 2 名,
公司职工代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