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公告
*ST中捷资讯
2024-04-27 0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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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18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玉环市财政局;本次变更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捷资源”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情况,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根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


1.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5.1 条第(四)、(五)项规
定,控股股东: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参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 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规定:二、(一)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当通过核查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5.《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百三十五条:(一)控股股东是指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东。(二)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裁定批准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拟转增 517,596,819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
转增 517,596,783 股,公司总股本由 687,815,040 股增至 1,205,411,823 股,
其中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作为中捷资源债权人受让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环恒捷”)及蔡开坚全部转增股票,持有公司 105,688,798 股股份,持股比例由 0%增加至8.7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玉环恒捷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129,605,889 股,持股比例由 18.84%被动稀释至 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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