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新药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7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号)的批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98,126,6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37,997,800股增加至736,124,472股,新增股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除京新控股认购的19,625,334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外;其他5名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合计认购的78,501,338股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将于2018年8月22日上市流通。
因公司2015年度并购标的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未达承诺,2018年5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盈利补偿主体张雄、倪正华合计应补偿股份11,252,472股的回购注销登记,公司总股本由736,124,472股变更为724,872,000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724,87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215,894,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83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8,501,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829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芜湖弘唯基石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与认购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在《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特定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亦
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8,501,338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5家;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号 股东名称 份数量(股)售数量(股) 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
1 投资合伙企业(有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3,380,909 13,380,909 1.8460%
限合伙) 伙)-信保基石1号
专项私募投资基金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
2 有限公司 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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