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京新药业资讯
2018-01-23 1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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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收到董事长吕钢先生和总经理王能能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吕钢先生和王能能先生计划自2018年1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吕钢先生和王能能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增强投资者信心,积极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及增持数量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吕钢 148,018,996 20.11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56,165,688 7.63



合计 204,184,684 27.74



计划增持数量:拟增持不超过73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能能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经理王能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6,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计划增持数量:拟增持不超过20万股。



2、增持价格: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3、增持实施期限: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计划自2018年1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2018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4、增持方式: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吕钢先生和王能能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吕钢先生和王能能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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