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协鑫能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公司已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剩余募集资金
投资额 集资金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239,170.47 27,862.16 211,308.31
2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15,618.23 4,381.77
3 补充流动资金 112,900.00 112,900.00 -
合计 372,070.47 156,380.39 215,690.08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运营情况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优化调整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涉及换电站项目投资的,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1,308.31 万
元,公司拟将其中 30,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70,000 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0,000 万元用于“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和31,308.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的比例为 56.79%。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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