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于 2024 年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公司已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 剩余募集资
金投资额 集资金 金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239,170.47 27,862.16 211,308.31
2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15,618.23 4,381.77
3 补充流动资金 112,900.00 112,900.00 -
合计 372,070.47 156,380.39 215,690.08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运营情况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优化调整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涉及换电站项目投资的,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1,308.31 万元,公司拟将其中 30,000 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70,000 万元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80,000 万元用于“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和 31,308.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56.79%。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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