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关于终止协鑫能科再融资注册的批复
[2024]4号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会在审阅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过程中,你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向我会提交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
持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协能科报
(2023)16号)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
定,我会决定终止你公司发行注册程序。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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