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0日(周三)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9:15至2024年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86,315,42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4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79,617,44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02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697,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126%。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697,9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697,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41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892,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2%;反对
4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2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0,272,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15%;反对
6,042,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2%;反对6,042,4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0,276,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21%;反对
6,038,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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