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2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5,744,48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29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3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3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6 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2 08*****012 MEGAPOWDERCOATINGSLTD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3 08*****011 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 08*****013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08*****396 北京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6 08*****373 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
7 08*****407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唐永亮、陈慧洁
咨询电话:0559-3514242 传真:0559-3516357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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