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7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和获取被审事项的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认真听取议案内容,积极讨论,并结合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1、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7 0 0 2
2、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各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表决。对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特别是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注重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期完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利润分配、购买理财产品、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2016年2月3日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201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
2016年7月18日 第十九次(临时)会 情况的独立意见》
议
2016年12月4日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二十一次(临时)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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