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
年 12 月 14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4 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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