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凯恩股份资讯
2023-12-18 20:32: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2-1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内容

第二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或
隐瞒。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2、公司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

4、重大投资情况;

5、融资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

8、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予以存档,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名。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
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安排前述沟通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上述沟通过程、意见及要求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 公司应在外部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会会议召开前,再安排一次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上述沟通过程、意见及要求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
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上述沟通过程、意见及要求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章 督促程序

第十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经营层汇报、实地考察、审计计划、与外部审
计会计师见面会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第十条中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就整
改方案的进展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