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5:00至2018年8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8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智汇领地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变更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关联互保期限的议案
3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议案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议案具体内容
议案1-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票
100 总议案 √
1 关于变更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关联互保期限的议案 √
3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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