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8-05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关联互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16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关联互保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忠波、喻波、蒋家明、江挺候、李建军依法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供关联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和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进行关联互保。盾安环境与盾安控股进行的互保金额为13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其中20,000万元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其余110,000万元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盾安环境与江南化工的互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上述内容详见2018年3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供关联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截至2018年6月30日,盾安环境对盾安控股的担保余额为70,364.30万元,盾安控股对盾安环境的担保余额为93,400.00万元;盾安环境对江南化工的担保余额为7,000.00万元,江南化工对盾安环境的担保余额为20,000.00万元。
为配套盾安环境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期限需要,拟变更盾安环境与盾安控股、江南化工关联互保的期限,变更后:盾安环境与盾安控股的互保金额为13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其中72,500万元(含3000万美元融资)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其余57,500万元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盾安环境与江南化工的互保金额为2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期限的调整不涉及担保总额度的变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
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投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3、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油料、煤炭(无储存)、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6、盾安控股母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56,091.24万元,净资产为1,126,882.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92%;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0,003.18万元,净利润为28,983.0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78,712.56万元,净资产为1,106,811.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9%;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76,059.78万元,净利润为1,810.25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盾安控股持有公司9.71%的股份,且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持有其65.32%的股权,盾安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分界山
3、法定代表人:郭曙光
4、注册资本:12.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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