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签署日期:2018年3月12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13”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二、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规模1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净资产为441,691.90万元,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7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57%(截至2017
年9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9,712.14万元(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
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
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七、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660,145.12万元、585,886.08万元、583,019.13万元及587,440.53万元;利润总
额分别为15,719.02万元、8,258.05万元、14,376.94万元及4,998.92万元;净利
润分别为10,531.23万元、6,778.18万元、8,035.99万元及3,503.09万元。最近
三年,发行人的销售及盈利情况主要受下列因素综合影响:下游空调行业去库存导致销售不畅;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跌导致产品售价降低;公司积极布局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搭建国际化平台,加速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短期内费用增加较多;国家投资放缓,风机业务亏损等。2017年前三季度,随着下游空调行业库存的消化,发行人盈利情况已有所好转。但发行人盈利情况依旧受整个空调行业的市场情况以及新布局板块盈利释放进度的影响。
八、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9月,发行人财务费用、管理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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