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盾安环境资讯
2024-04-18 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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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部

分治理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056,626,982 元。 1,065,436,182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2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 1,056,626,982 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 1,065,436,182 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 1,056,626,982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股 A 股 1,065,436,182 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4 (十三)股东大会有权对下述事项作出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决议: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1、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资产 30%的事项;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2、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累计金额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项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5 书面反馈意见。 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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