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盾安环境资讯
2024-04-18 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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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本公司通过查验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995 年 5月 29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91748C),2003 年 4 月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2H344040001),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明珠,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 901 号。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29.8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99.54%;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3%;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3%。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与承兑;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含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利率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和审计部门。

组织架构图如下:

股东会

决策层

董事会 监事会

监督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党支部 经营班子

高级管理层

利率管理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信息科技委员会

风 信 创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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