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84 名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6 日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并同意以 10.89 元/股的价格向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1.5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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