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9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证券代码:00200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九月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利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第五条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值比 2022 年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A)
解除限售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
2023 年 30% 24%
售期
限制
第二个解除限
性股 2024 年 50% 40%
售期
票
第三个解除限
2025 年 90% 72%
售期
注:上述指标依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
对应考核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增长率(A)
解除限售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限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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