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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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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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以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二〇二二年度

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以及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151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豪润达”)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150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以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
德豪润达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净亏损为 3.72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39 亿元,流动资产为7.71 亿元,流动负债为 13.10 亿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豪润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中“四、强调事项”部分所述: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151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二)重大未决的仲裁事项所述,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投资”)分别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德豪润达根据相关协议收购其持有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三颐”)的部分股权,仲
裁标的金额为 40,958.46 万元。2023 年 4 月 23 日,德豪润达与蚌埠
高新投和蚌埠投资签订《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撤回上述仲裁申请,并放弃以任何方式向德豪润达主张任何相关权利、权益、主张或索赔。由于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尚未批准股权交易方案,框架协议最终能否生效、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能否撤回上述仲裁申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关于审计报告中“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我们认为德豪润达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德豪润达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对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认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

(二)关于审计报告中“四、强调事项”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M10151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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