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2,088,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10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部分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37,182,156股增至1,169,270,553股。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2,088,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2名,对应34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占公司总
号 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685,082 16,685,082 1.43%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19,889 4,419,889 0.38%
3 杭州谦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67,403 3,867,403 0.33%
4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 3,867,403 3,867,403 0.33%
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5 朱福强 5,524,861 5,524,861 0.47%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
6 “国寿养老策略 7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3,867,403 3,867,403 0.33%
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65,745 10,165,745 0.87%
8 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3,867,403 3,867,403 0.33%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32,596 16,132,596 1.38%
1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248,618 55,248,618 4.73%
11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734,806 7,734,806 0.66%
12 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7,188 707,188 0.06%
合计 132,088,397 132,088,397 11.3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名称、人数及股份数与《浙江伟
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