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4-09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
为完善湛江港码头配套的化工品储运功能,解决当地客户的化学品储运需求,构建湛江市辐射西南区域的化工品多式联运枢纽,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招商港口”)之控股子公司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湛江港集团”)拟与关联方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外运化工”)、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下称“外运华南”)合资设立“湛江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名称为准,下称“湛江外运”或“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招商局湛江化工品物流枢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注册资本人民币20,720.00万元,其中:外运化工以货币出资10,424.47万元,10,36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股50%,剩余64.4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湛江港集团以95,950.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01629号)评估作价出资5,212.24万元,5,18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股25%,剩余32.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外运华南以货币出资5,212.24万元,5,18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占股25%,剩余32.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合资公司由外运化工并表。
2.出售资产
湛江外运成立后,湛江港集团拟将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锦绣大道南侧、宝江路西侧、海港路以北79,869.1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使用
权产权证号为粤(2021)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01628号,下称“标的资产”)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湛江外运,湛江外运利用该地块及湛江港集团作价出资的地块(两宗土地相邻)建设招商局湛江化工品物流枢纽项目。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锦绣大道南侧、宝江路西侧、海港路以北79,869.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11145号),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397.27万元(含税),根据评估结果,本次标的资产的出售价格为4,397.27万元。
上述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二)关联关系说明
外运化工、外运华南、湛江外运与本公司、湛江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4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2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对《关
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
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本次交易发生后,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6.3.20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应当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外运化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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