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 股票代码:001872.SZ
债券简称:22 招港 01 债券代码:148052.SZ
关于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1月 15日
2、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日 10:00-10:30
3、会议召开背景: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1.50 元/股计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619.05 万股至 1,234.92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总股本 2,500,282,481 股的比例为 0.25%至 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3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 22招港 01)表决权总数 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除《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才能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代表本期债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
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根据《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