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资讯
2017-09-09 0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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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9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30 号文
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
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
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2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
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2 期)进行了复核。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 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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