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富岭股份: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本人作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持发行人股权结构之稳定,现就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问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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