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 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配售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限售期等信息。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统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T-4 日)9:30-
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5 年 1 月 7 日,T-5 日)上午 8:30 至初步询
价日(2025 年 1 月 8 日,T-4 日)当日上午 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
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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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