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胜通能源资讯
2022-08-01 0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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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0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6 号〕)(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2 年 8 月 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8 月 9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或“道路运输业”(G54)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
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8 月 1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7、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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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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