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青科技资讯
2024-05-16 19:31:15
  • 1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长 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00,000股,并于2023年5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3,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138,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04,195,413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50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33,804, 58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496%。

2023年11月22日,长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695,413股,占公司总股本0.50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4 7,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1693%,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5月22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一)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长青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若本公司/企业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实行。”

(二)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纳永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志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银国际(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承诺如下:


“1、自长青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
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青科技股份,也不提议由长青科技回购
本公司/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青科技股份。

2、若本公司/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本公司/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