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接受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亿道信息”、“公司”)的委托,担任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本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本发行保荐书中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一、本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员情况...... 4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8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8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10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0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4
四、本次发行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4
五、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22
六、关于投资银行类业务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24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5
八、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31
九、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3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张勇、周聪作为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张勇: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及参与了伊戈尔电气、万兴科技、元道通信、天力锂能、澳华集团等 IPO 项目;英维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项目。
周聪: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及参与万兴科技、华智融、深南电路、锐科激光、嘉必优、特发服务、正弦电气、澳华集团等 IPO 项目;莎普爱思非公开、海南橡胶非公开、广济药业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
(二)负责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谢志雄:曾任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先后参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项目、威灵控股有限公司年度审计项目、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年度审计项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审计项目;曾参与了正弦电气 IPO 项目。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原项目协办人已离职,保荐机构不再指派项目协办人。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其他参与本次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韦喆、张力、曹子建、刘雨晴、李宁、朱琦、邹仕华、祁佳。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Emdoor Information Co., Ltd
注册资本 10,533.4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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