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亿道信息资讯
2023-01-16 0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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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1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亿道信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1 月 31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
果,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具体做法为:将初步询价的拟申购总量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后,如高于某一价格的拟申购总量小于 10%,但包含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总量大于等于 10%,则该档价格为临界价格,高于临界价格对应的申购量将被全部剔除,报价等于该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按“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原则依次剔除,直至剔除总量首次超过拟申购总量的 10%。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数量可不再剔除,此时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2 月 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
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2 月 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对应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1,053.3450 万股。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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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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