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美能能源资讯
2024-04-24 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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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0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陕西美能清洁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27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1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579,697
股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11.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8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1,261,3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8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579,697 股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12.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8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2.27 元/股,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行情影响,股票价格经常出现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形,公司基于对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保障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计划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70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按照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70 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62,300股进行测算,合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931,989股至3,001,5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00%至 1.60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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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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