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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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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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752,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72,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0,000 股,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2,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股本 43,2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 139,200,000 股。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39,200,000 股
增加至 141,288,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41,288,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61,796,981 股,占总股本的 43.7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9,491,019 股,
占总股本的 56.2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4 名,分别为深圳市聚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焦投资”)、深圳市前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哨投资”)、深圳市持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恒创投”)、深圳市研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研智创投”)。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聚焦投资、前哨投资、持恒创投、研智创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以书面方式将包括公但不限于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3、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应当在获得该等收入 20 个工作日内汇入发行人指定的账户。本企业以当年及以后从发行人取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分配的红利、利润等)作为履约担保,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该等应享有的收入。”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鹏先生、王丽春女士,监事刘军先生、李芳女士、王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孟振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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