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运机集团资讯
2024-04-22 2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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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告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激
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下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4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27 名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票买入行为,系公司在执行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以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议记载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论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规定。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激励对象或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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