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电港资讯
2024-07-30 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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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997.5024 万股,发行价格 11.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3,331.22 万元,其中超募资
金金额为 63,331.2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使用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1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 90,640.84 90,640.84 81,375.12 89.78%
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2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20,517.65 20,517.65 4,299.76 20.96%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38,841.51 38,841.51 38,844.92[注] 100.01%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124,519.80 83.01%

注: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 38,844.92 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一)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定期梳理各募投项目实施的人员名单;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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