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1月29日对联合精密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培训地点:联合精密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培训人员:光大证券联合精密持续督导项目组
2、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近期监管形势,向联合精密讲解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措施及股票合规减持的相关法规要求。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本次培训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联合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上市公司严格监管的认知,了解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规定,有助于联合精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晏学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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