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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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SYAA1F002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关于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利仁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利仁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仁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仁科技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SYAA1F002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8.444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90.4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39.05 万元,其中本报
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78.9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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